近日,学院先后荣获2017年度杭州市“平安示范单位”和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等两项荣誉。
“平安示范单位”是在各地各有关市直牵头责任部门考评推荐的基础上,市委平安办对推荐申报的2017年度“平安示范单位”进行抽查验收,经市委创建“平安杭州”领导小组研究而决定命名的。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单位是根据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水办建〔2017〕14号文件要求,在被考核单位自查总结和自评基础上,由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安全台帐和实地抽查后评比推荐,经水利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学院被评为2017年度杭州市“平安示范单位”和省水利厅2017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是上级部门对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学院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工作建设,在学院党政各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暨平安校园创建各项指标和任务,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地进行,为学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新的一年里,学院将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围绕“12345”的工作举措,即守住一条底线,落实好二项制度,强化三项安全管理,抓好四项重点工作,采取五项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我院“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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